33.下列有關記者採訪自由之敘述,何者正確?
(A)傳播自由是採訪自由的基礎
(B)採訪權與個人隱私無關
(C)記者可自由進入國會議場採訪
(D)檢察官在偵查階段不應接受記者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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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77), B(40), C(112), D(2140), E(0) #135045
統計: A(1077), B(40), C(112), D(2140), E(0) #135045
詳解 (共 8 筆)
#227194
大法官認為,新聞自由屬於憲法第11條所保障的言論自由範疇。
最近的大法官解釋第689號,明白指出憲法第11條保障新聞採訪自由;
而傳播自由(廣電自由),亦即人民得使用無線電廣播、電視或其他通訊傳播網路等設施,以取得資訊及發表言論之自由。
,亦是新聞自由的保障內容。
因此可以得知,新聞自由為憲法第11條所保障,而保障範圍及於新聞採訪自由及傳播自由。
(以上可以參見大法官釋字第364、407、414、509號等相關解釋。)
所以,A選項是錯的。因為新聞自由才是採訪自由與傳播自由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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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246
大法官說憲法第11條保障傳播自由(釋字第613號解釋、第678號解釋)與採訪自由(釋字第689號解釋),但大法官沒說傳播自由與採訪自由間有何隸屬關係。從大法官的解釋只能推出傳播自由與新聞自由同屬憲法第11條的保障範圍。故(A)選項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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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150
6F 自由進出完之後就被一一起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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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742
釋字第414號解釋:言論自由,在於保障意見之自由流通。
言論之自由應該是屬於把 真理 民主 政治 自我 "表現"於外的權利。
而為達表現之目的,就必須透過採訪這項工作或方法,來收集上揭的資訊。
言論之自由應該是屬於把 真理 民主 政治 自我 "表現"於外的權利。
而為達表現之目的,就必須透過採訪這項工作或方法,來收集上揭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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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374
D也只是相對正確而已,為了公益或是逮捕之必要可以接受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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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815
A選項要如何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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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20
會是言論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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