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有關大陸配偶面談之機制,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與臺灣地區人民結婚申請來臺,雙方皆須接受面(訪)談, 藉以過濾婚姻真偽。其執行之依據:
(A)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面談實施細則
(B)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
(C)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要點
(D)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條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9), B(983), C(73), D(141), E(0) #2574024

詳解 (共 4 筆)

#4627508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98 年 08 月 20 日

第1條 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7 月 24 日

第10-1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居留或定居者,應接受面談、按捺指紋並建檔管理之;未接受面談、按捺指紋者,不予許可其團聚、居留或定居之申請。其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11
0
#4482907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0條之...
(共 24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
#5486512
第 10-1 條 面談、按捺指紋大陸地區...
(共 13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4452516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
(共 34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180737
未解鎖
給自己的書已經讀不完的背法...【大陸地...
(共 1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