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6年 - 096年升資 郵政法規概要(包括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郵件處理規則)更正#50883
年份:96年
科目:(舊)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
34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最高、最低保險金額及同一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總數,由交通部會同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定之。保險金額超過前項限額時,其法律效果為下列何者?
(A)保險契約無效
(B)超過部分之契約無效,超過部分所繳之保險費,應加計利息退還
(C)超過部分之契約無效,超過部分所繳之保險費,應無息退還
(D)保險契約無效,所繳之保險費,應無息退還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名 稱:簡易人壽保險法 修正日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