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以韓國政府信用風險為標的,三年期的信用交換商品報價為 32/38,其所代表的意義何者正確?
(A)交易商願意以名目本金的 0.32%賣出韓國政府的信用保險
(B)交易商願意以名目本金的 0.32-0.38%間議價交易賣出韓國政府的信用保險
(C)交易商願意以名目本金的 0.32%買進韓國政府的信用保險
(D)交易商願意以名目本金的 0.38%買進韓國政府的信用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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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 B(404), C(2642), D(111), E(0) #3008160

詳解 (共 3 筆)

#5961805

(二)市場報價方式

在市場 報 價方 式 方 面 ,信用交換的市場 報 價方 式 沿襲 其 他 金融商品 的 做 法 , 也 是 採取 雙 向 報 價, 例如 在 表 6-1 「 亞 洲主 權國 家 信用交換 參考報 價」 中 ,

以 韓 國 政府 信用風險為標的、 3 年期的信用交換 報 價為 「 32/38 」, 表示 交 易 商 願 意 以 名 目本金的「 0.32% 」的 代 價買進 韓 國 政府 的信用 保 險 ;同 時, 願 意 以 名 目本金的「 0.38% 」的 代 價賣出 韓 國 政府的信用 保 險。

再如 以 菲律賓政府 信用風險為標的、 5 年期的信用交換 報 價 為「 495/525 」, 表示 交 易 商 願 意 以 名 目本金的「 4.95% 」的 代 價買進 韓 國政府 的信用 保 險 ;同 時, 願 意 以 名 目本金的「 5.25% 」的 代 價賣出 韓 國政府 的信用 保 險。

值得特 別強調 的是該 報 價 表示 以年為基 礎 , 亦即 買方每 年必須 支 付權利金 給 賣方。

https://ifinbook.tabf.org.tw/File/EBook/376040/S0279/files/basic-html/page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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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商願意以名目本金的 0.32%買進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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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商要賺錢->一定是要買低價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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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6959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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