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依土地法第79條之1,聲請保全請求權之預告登記,應由請求權人檢附登記名義人之同意書爲之, 不包括下列何種項目?
(A)關於實價登錄之請求權
(B)關於土地權利移轉或使其消滅之請求權
(C)土地權利內容或次序變更之請求權
(D)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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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74), B(28), C(16), D(28), E(0) #820688
統計: A(474), B(28), C(16), D(28), E(0) #820688
詳解 (共 2 筆)
#1326474
土地法
第79-1條
Ⅰ聲請保全左列請求權之預告登記,應由請求權人檢附登記名義人之同意書為之:
一、【關於土地權利移轉或使其消滅之請求權】。→B
二、【土地權利內容或次序變更之請求權】。→C
三、【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權】。→D
Ⅱ前項預告登記未塗銷前,登記名義人就其土地所為之處分,對於所登記之請求權有妨礙者無效。
Ⅲ預告登記,對於因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而為新登記,無排除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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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1890
土法 第 79-1 條
聲請保全左列請求權之預告登記,應由請求權人檢附登記名義人之同意書為之:
一、關於土地權利移轉或使其消滅之請求權。
二、土地權利內容或次序變更之請求權。
三、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權。
前項預告登記未塗銷前,登記名義人就其土地所為之處分,對於所登記之請求權有妨礙者無效。
預告登記,對於因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而為新登記,無排除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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