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有關健康食品規格標準(符合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者),下列何者不是初審應檢具之文件資料? (A)產品原料成分規格含量表 (B)產品之安全評估報告 (C)產品製程概要 (D)申請者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