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下列哪一種單次醫材,可申請重處理及使用:
(A)說明書標示為單次使用,且以侵入性治療或外科手術方式,將醫療器材之全部或部分植入人體組織器官或自然腔
道內者
(B)說明書標示為單次使用,且用於血管內操作、血液過濾或接觸血液達 二十四小時以上者
(C)說明書標示為單次使用,且前次使用之病人為確診或臨床上合理懷疑為庫賈氏症者
(D)說明書標示為單次使用,且首次使用與重處理之醫院相同者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衛福部發布仿單標示單次使用醫材管理政策及...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明定不得重處理及使用之單次醫材:公告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