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民法第983條第1項規定了禁婚親的限制。因此甲不能和下列何者結婚?
(A)甲的大伯收養的女兒
(B)甲的阿姨親生的女兒
(C)甲的高中導師的女兒
(D)甲的鄰居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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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 B(323), C(6), D(2), E(0) #3214168
統計: A(31), B(323), C(6), D(2), E(0) #3214168
詳解 (共 2 筆)
#7345113
民法§983:結婚之實質要件~須非一定之親屬
1.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2.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3.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2.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3.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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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的阿姨之親生女兒為甲之四等旁系血親,在禁止通婚之範圍內。答案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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