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司法院設大法官 17 人
(B)司法院大法官為憲法上法官
(C)司法院大法官任期 9 年
(D)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亦受任期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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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7), B(2441), C(125), D(414), E(0) #2353345
統計: A(307), B(2441), C(125), D(414), E(0) #2353345
詳解 (共 10 筆)
#4222138
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
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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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7991
是法官沒錯。(B)對
但非從法官轉任者,不適用憲法第81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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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8792
憲法第80條,法官為終身職⋯,但增修條文第5條第2項規定大法官為任期制,並非終身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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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3722
沒人覺得B的選項有疑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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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1649
第80 81條的法官不是狹義法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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