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關於羈押之被告,經具保聲請停止羈押,不得駁回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
錯誤?
(A)懷胎 5 月以上者
(B)生產後 2 月未滿者
(C)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者
(D)直系血親尊親屬死亡未滿 1 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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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4), B(57), C(78), D(1859), E(0) #2909388
統計: A(64), B(57), C(78), D(1859), E(0) #2909388
詳解 (共 4 筆)
#5463379
羈押之被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如經具保聲請停止羈押,不得駁回:
一、所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但累犯、有犯罪之習慣、假釋中更犯罪或依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項羈押者,不在此限。
二、懷胎五月以上或生產後二月未滿者。
三、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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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1933
「直系血親尊親屬死亡」(例如父母過世)雖然值得同情,法律上並沒有強制規定法官「一定不能」駁回聲請。法官可以視情況決定是否允許停止羈押,所以選項 (D) 是錯誤的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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