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是下列何者之規定?
(A)國民教育法
(B)教育基本法
(C)教育部組織法
(D)中華民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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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5), B(512), C(15), D(55), E(0) #3189578
統計: A(65), B(512), C(15), D(55), E(0) #3189578
詳解 (共 3 筆)
#6005704
教育基本法第 6 條
- 教育應本中立原則。
- 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
- 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公立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宗教活動。
- 私立學校得辦理符合其設立宗旨或辦學屬性之特定宗教活動,並應尊重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之意願,不得因不參加而為歧視待遇。但宗教研修學院應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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