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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2年 - 11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地政:土地法大意#118012 |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地政:土地法大意#118012

年份:112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

35 甲、乙、丙三人共有 A 地,持分各三分之一,甲、乙二人擬援引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規定,出賣 A 地 全部給甲。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得適用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規定
(B)得適用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規定,且丙不得主張優先購買權
(C)得適用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規定,但丙得主張優先購買權
(D)得適用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規定,但丙僅得主張優先購買甲之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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