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依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之規定,下列哪些項目屬於處罰之正當法律程序?(甲)應視情況適度給予學生陳述意見之機會,以了解其行為動機與目的等重要情狀。(乙)適當說明處罰所針對之違規行為、實施處罰之理由及處罰之手段。(丙)學生對於教師之處罰措施提出異議,教師認為有理由者,得繼續執行原處分,而於嗣後類似情況時斟酌調整。(丁)必要時,教師得將學生移請學務處(訓導處)或輔導室處置。(戊)教師應依學生或其監護權人之請求,說明處罰過程及理由。
(A)甲、乙、丙、丁;
(B)乙、丙、丁、戊;
(C)甲、乙、丁、戊;
(D)甲、丙、丁、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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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90), B(254), C(8929), D(381), E(0) #11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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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543
學生對於教師暨教育人員之處罰措施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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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8616

十五、處罰之正當法律程序
學生對於教師之處罰措施提出異議,教師認為有理由者,得斟酌情形,調整所執行之處罰措施,必要時得將學生移請學務處(訓導處)或輔導處(室)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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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572
恩....很符合實際情困,學生家長吵一吵就不罰了~~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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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3934
因為學生一般犯錯有合理的理由,可以改變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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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749

請問丙錯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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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067057
未解鎖
答題策略:這題其實沒有想像中的難,請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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