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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水評價◆自來水法及台灣自來水公司營業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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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 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自來水法及台灣自來水公司營業章程#1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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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103 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自來水法及台灣自來水公司營業章程#18766 |
科目:
台水評價◆自來水法及台灣自來水公司營業章程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103 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自來水法及台灣自來水公司營業章程#18766
年份:
103年
科目:
台水評價◆自來水法及台灣自來水公司營業章程
35.自來水管承裝技術員工,經受警告處分幾次以上、將工作證塗改或交付他人使用者,原登記直轄市或縣(市) 政府應予停止工作二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之處分?
(A)二次
(B)三次
(C)四次
(D)五次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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