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16 歲之學生甲為下列何種行為時,不須得其父母乙、丙之允許,其所為之
行為即為有效?
(A)甲為獨資經營咖啡店
(B)乙向建商購買房屋一間贈與給甲,於買賣契約中約定建商將該屋給付予
甲為契約之標的,而甲表示享受其利益者
(C)甲為免除債務之意思表示
(D)甲捐助新臺幣 1,000 萬元設立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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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3), B(4762), C(702), D(406), E(0) #2686717
統計: A(383), B(4762), C(702), D(406), E(0) #2686717
詳解 (共 10 筆)
#4720212
民法第77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ACD)皆應得法代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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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8726
受贈與=無償取得=純獲法律上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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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6685
依民法第78條[1],限制行為能力人所做的單獨行為,沒有經過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許則無效。
單獨行為指不需要對方接受,可以自己單獨做出有法律效果的法律行為。例如民法第359條[2]買賣的物品有瑕疵時,買方有法定的解除權,這個解除權不需要賣方同意,一旦買方決定解除就有效果,屬於單獨行為;又例如民法第1174條[3]規定,繼承人可以拋棄繼承,繼承人不需要其他人同意,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拋棄繼承,也屬於單獨行為。
單獨行為|法律百科 Legispedia (legis-pedi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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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8248
單獨行為的定義好含糊 那我不是也可以說接受別人送的房屋 為單獨行為嗎 (我單獨接受別人的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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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4413
想問a
限制行為能力人 單獨開餐廳
不也是 單獨行為 法律上是承認效力的嗎?
忘記法條了 印象中老師說過
限制行為能力人 單獨開餐廳
不也是 單獨行為 法律上是承認效力的嗎?
忘記法條了 印象中老師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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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3819
(A) 甲為獨資經營咖啡店
(B) 乙向建商購買房屋一間贈與給甲,於買賣契約中約定建商將該屋給付予 甲為契約之標的,而甲表示享受其利益者 => 純獲法律上利益 (民77)
(C) 甲為免除債務之意思表示 => 單獨行為 (民78,無效)
(D) 甲捐助新臺幣 1,000 萬元設立基金會 => 單獨行為 (民78,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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