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員警解送人犯應特別注意其動作,下列有關解送人犯應注意事項之敘述,何者正確?
(A)人犯要求如廁時,押解人員應先查廁所無安全之虞後,再令人犯進入使用,為維隱私,押解人員無須陪同進入
(B)解送人犯未到達應解送處所前,需在中途夜宿時,應向就近監所或警察機關申請寄押,並請求協助戒護,被請求機關不得拒絕
(C)使用鐵路解送人犯,可到車站再購買車票,座位應選在車廂靠門口處,俾能上下車方便
(D)死刑犯或特別重要人犯,應指派當日未服勤或體格強壯的員警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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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 B(1020), C(31), D(143), E(0) #2657816
統計: A(21), B(1020), C(31), D(143), E(0) #2657816
詳解 (共 5 筆)
#4603220
解送人犯辦法第5條
死刑或特別重要人犯應單獨解送,必要時並得酌
量增派員警。長途解送前應經醫務人員詳為檢查其身體有無異狀,必要
時得施以戒具。
夜間或長途解送人犯,應指派當日未服勤或體格強壯之員警擔任之。解
送人犯二人時應派員警三人,人犯在三人以上者,應酌量增派員警。
解送途中發生困難時,得請求當地憲警機關協助,被請求者,不得拒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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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64739
舊:解送人犯辦法於110年12月13已廢止
新: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 可參考
新: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 可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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