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關於請願權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依法應提起訴願、訴訟處理之事項,不得提起請願
(B)提起請願,應基於公共利益,而非私人利益
(C)受請願者,負有受理並迅速處理之義務
(D)受請願者,對請願內容並無使其實現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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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8), B(1274), C(236), D(573), E(0) #135048
統計: A(268), B(1274), C(236), D(573), E(0) #135048
詳解 (共 5 筆)
#239969
請願權:1.意義:人民對於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其權益之維護,像民意機關或主管行政機關表示其願望之權利。
2.請願事項:國家政策、公共利害、自身權益維護。
3.主體:人(地方機關得代表向有關民意機關請願。
4.對象:主管行政機關、職權所屬民意機關(立院或地方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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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579
A 請願法4,正確
B 公共或自身利益均可
C 正確,受請願者有義務迅速受理並處理。
D 正確,受請願者聽完意見不是一定要實現之,否則即是人民在操縱掌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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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772
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其權益之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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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6555
請願內容可以是公益也可以是私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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