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下列何者並不是高風險家庭定義與篩檢的指標?
(A)貧困、單親、隔代教養或其他不利因素
(B)家中有 未滿 15 歲之兒童或少年
(C)負擔家計者死亡、出走、 重病或入監服刑者
(D)家中成員曾有自殺傾向或自殺 記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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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 B(1452), C(11), D(66), E(0) #606835

詳解 (共 2 筆)

#882309

高風險家庭定義與篩檢指標

高風險家庭係指家中有未滿18歲之兒童及少年,該家庭因為主要照顧者遭逢變故家庭功能不全而有可能會導致家庭內之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者。當家庭中有以下狀況,而本身又缺乏有力的支持系統和足夠的資源來處理危機,就是所謂的「高風險家庭」:

一、家庭成員關係紊亂或家庭衝突:如家中成人時常劇烈爭吵、無婚姻關係帶年幼子女與人同居、頻換同居人,或同居人有從事特種行業、藥酒癮、精神疾病、犯罪前科等。

二、家中兒童少年之父母或主要照顧者從事特種行業或罹患精神疾病、酒癮藥癮並未就醫或未持續就醫。

三、家中成員曾有自殺傾向或自殺紀錄者,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

四、因貧困單親、隔代教養其他不利因素,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

五、非自願性失業或重複失業者:負擔家計者遭裁員、資遣、強迫退休等,使兒童少年未獲適當照顧。

六、負擔家計者死亡、出走、重病、入獄服刑等,使兒童未獲適當照顧。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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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5631
B>未滿十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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