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下列何者非屬應申請換發護照之條件?
(A)護照污損不堪使用
(B)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
(C)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變更
(D)所持護照非屬現行最新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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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 B(31), C(59), D(664), E(0) #1965191

詳解 (共 2 筆)

#4429504

護照條例 第 19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申請換發護照:

一、護照污損不堪使用。

二、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

三、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變更。

四、持照人取得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五、護照製作有瑕疵。

六、護照內植晶片無法讀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申請換發護照:

一、護照所餘效期不足一年

二、所持護照非屬現行最新式樣

三、持照人認有必要,並經主管機關同意。


背"得"換發--->口訣:不足一年 ,有必要 ,新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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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0967
護照條例  第 19 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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