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下列關於直轄市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
(A)直轄市為公法人
(B)直轄市之自治,以法律定之
(C)直轄市得設行政執行處
(D)高雄市為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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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2), B(315), C(2138), D(30), E(0) #133447
統計: A(232), B(315), C(2138), D(30), E(0) #133447
詳解 (共 7 筆)
#146694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行政執行處
58
6
#1253825
廢:行政執行處組織通則
【廢止日期】民國102年5月29日
第2條(行政執行處之設置)
直轄市或縣(市)各設行政執行處。但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合設行政執行處;或將其轄區之一部劃歸其他行政執行處,不受行政區劃限制。
前項轄區之劃分或變更,由行政院核定之。
【廢止日期】民國102年5月29日
第2條(行政執行處之設置)
直轄市或縣(市)各設行政執行處。但得視其地理環境及案件多寡,合設行政執行處;或將其轄區之一部劃歸其他行政執行處,不受行政區劃限制。
前項轄區之劃分或變更,由行政院核定之。
4
0
#5313097
(B)憲法第 118 條:直轄市之自治,以法律定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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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729
地方政府設的應該是「分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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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083596
疑問+1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行政執行處
→我覺得應該是屬於中央機關單位
直轄市應該EX: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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