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關於請求給付金錢之訴訟,金額在新台幣多少錢以下,無須當事人合意,即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A)十萬元
(B)二十萬元
(C)三十萬元
(D)五十萬元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661), B(180), C(250), D(765), E(0) #135710

詳解 (共 5 筆)

#905745

1.小額訴訟10萬元以下

2.簡易訴訟:10~50萬元 
  1+2  在地方法院審理  (地方法院簡易庭→地方法院合議庭) 
  原則上二審終結,不可以上訴第三審
3.通常訴訟程序
   爭議金額 150萬元以上 (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
    爭議金額 50~150萬元 (地方法院→高等法院)

109
0
#287715
民事訴訟法通常訴訟程序   金額超過新台...
(共 10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5
6
#1198387

民訴

通常訴訟程序  金額超過新台幣逾50萬元訴訟適用。 (未逾150萬者,不得上訴第三審)

簡易訴訟程序  金額在新台幣50萬元以下之訴訟適用。 (地院簡易庭→地院合議庭)

小額訴訟程序  金額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之訴訟適用。 (地院簡易庭→地院合議庭)


37
0
#905749
  • 上訴利益額150萬
依據民事訴訟法466條之規定,上訴利益額超過100萬時才能上訴第三審,但司法院可以依情勢需要增減50萬。司法院已經於2002年時以命令將上訴利益額增加至150萬,所以說,自2002年以後,上訴利益額未逾150萬者,不得上訴第三審。
19
0
#5633043
10萬元以下,一律適用小額訴訟程序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