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依警政署頒「警察機關勤務督察實施規定」,有關警察勤務督察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規定」將「暴風、雨、雪、重要節日及特殊地區等勤務死角」,列為應加強之督導重點
(B)該「規定」認為:「勤務督察」是各級主官(管)、幹部及督察人員之責任
(C)該「規定」將「勤務督導」分為駐區督導、機動督導、聯合督導及幕僚督導
(D)該「規定」是依據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條例第 3 條及警察勤務條例第 26 條規定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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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1), B(193), C(28), D(347), E(0) #674878
統計: A(201), B(193), C(28), D(347), E(0) #674878
詳解 (共 4 筆)
#1057984
A:黎明、黃昏、例假日、災變、勤務交接、用膳時間
B:勤務督察(導)為各級主官(管)及督察人員之責任
C:駐區督導、機動督導(專案督導)、聯合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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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8960
A的內容出自警察勤務條例第2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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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1641
警察機關勤務督察實施規定
(A)第7點第2項
(二)日期、時段:
1.應力求均衡。
2.應有重點,尤注意黎明、黃昏、例假日、災變、勤務交接及用膳時間等勤務死角。(註:警察勤務條例第26條第2項:黎明、黃昏、暴風、雨、雪、重要節日及特殊地區,應加強勤務督導)
(B)第2點第1項
勤務督察(導)為各級主官(管)及督察人員之責任,實施各項督導工作,特應注意警察風紀與成效
(D)第1點
為激勵工作士氣,指導工作方法,維護工作紀律,考核工作績效,落實勤務執行,發揮督察功能,執行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條例第3條及警勤務條例第26條所定之事項,特訂定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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