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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稅務法規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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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101 調查特種考試_五等_財經實務組:稅務法規大意#4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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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1年 - 101 調查特種考試_五等_財經實務組:稅務法規大意#44906 |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稅務法規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1年 - 101 調查特種考試_五等_財經實務組:稅務法規大意#44906
年份:
101年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稅務法規大意
38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法規,下列何種情況免以贈與論,免課徵贈與稅?
(A)債務人依破產法和解,以致債權人之債權無法十足取償者,其免除之差額部分
(B)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差額部分
(C)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資金
(D)因顯著不相當之代價,出資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出資與代價之差額部分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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