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甲、乙、丙、丁4人合夥經營手搖杯飲料店,各自出資新臺幣(下同)40萬元,沒想到該地區同
性質飲料店林立,競爭激烈,經營半年後虧損累累,合夥債務達180萬元。4人合夥財產不足
清償合夥債務,下列4人之說法何者正確?
(A)甲安慰大家,只要在合夥財產160萬元以內負擔清償責任即可
(B)乙嘆氣說,不僅撒出去的錢回不來,還要動支自己的存款來清償合夥債務
(C)丙雙手一攤說,我沒有錢,毋庸再負擔任何責任
(D)丁揚言退夥,並稱退夥後對合夥債務180萬元就不必負責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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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乙嘆氣說,不僅撒出去的錢回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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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甲安慰大家,只要在合夥財產16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第681條(合夥人之補充連帶責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