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甲死亡,乙、丙、丁三人為甲之繼承人,試問在三人分割甲之遺產前,在遺產上形成之法律關係為?
(A)區分所有
(B)分別共有
(C)公同共有
(D)準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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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5), B(470), C(3434), D(322), E(0) #1719942
統計: A(65), B(470), C(3434), D(322), E(0) #1719942
詳解 (共 7 筆)
#2574012
第 1151 條
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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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4804
區分所有:稱區分所有建築物者,謂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專有其一部,就專有部分有單獨所有權,並就該建築物及其附屬物之共同部分共有之建築物。
分別共有:共有人分別持有特定比例產權
公同共有:共有人一起持有全部產權,沒有分配
準共有:於所有權以外之財產權,由數人共有或公同共有者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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