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甲的土地長期無償提供附近鄰居通行,成為「既成道路」,並被縣府劃為道路預定地。 由於縣府遲遲不徵收,甲用鐵鍊將「既成道路」圍起來,讓鄰居進出不便。請問下列敘述何者較符合民法的精神?
(A)基於對財產權之尊重,雖然進出不便,鄰居仍然必須忍受
(B)鄰居可以向法院主張,甲封路行為是「侵權行為」
(C)鄰居可以向法院主張甲封路行為是「權利之濫用」,違反所有權社會化原則
(D)鄰居可以向法院主張,甲封路行為是「違反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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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 B(26), C(187), D(28), E(0) #3214172

詳解 (共 2 筆)

#6047162
圍起來的這考點,也能考袋地通行權,這野蠻常考的喔,然後順便搭配越界建築一起複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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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5123
所有權社會化原則:(來源:翰林雲端學院
政府有時會為了增進公共利益而對個人的所有權進行部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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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48權利行使之界限
1.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2.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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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封鎖自己土地雖然是行使自身權利,但其封地行為使鄰居進出不便,已妨害他人通行之權利。答案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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