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對身心障礙學生之就學輔導,下列敘述哪些是正確? 甲、就讀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的成績評量方式應和一般學生一樣 乙、身心障礙學生在校時間和同年級普通班學生相同 丙、學生在普通班的學習、行為上出現問題時,學校可先把學生安置到啟智班,然後再向鑑輔會申請鑑定安置 丁、嚴重情緒障礙學生倘若無法到校上課,學校可先行為他申請在家教育 戊、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之教育方案得跨校實施
(A)甲乙
(B)乙丁
(C)乙戊
(D)甲丙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 B(16), C(100), D(1), E(0) #194996
統計: A(5), B(16), C(100), D(1), E(0) #194996
詳解 (共 3 筆)
#6102982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民國 102 年 07 月 12 日)
第 13 條
依本法第四十一條對於身心障礙之資賦優異學生或社經文化地位不利之資賦優異學生加強輔導,應依其身心狀況,保持最大彈性,予以特殊設計及支援,並得跨校實施。
第 13 條
依本法第四十一條對於身心障礙之資賦優異學生或社經文化地位不利之資賦優異學生加強輔導,應依其身心狀況,保持最大彈性,予以特殊設計及支援,並得跨校實施。
1
0
#7369726
這類題目考查的是對《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的精確理解。你選了 (B) 乙丁,而正確答案是 (C) 乙戊。
這代表你在「在校時間」和「在家教育」這兩點上有些混淆,同時漏掉了關於「跨校實施」的法理依據。
讓我們一起釐清這題的五個關鍵邏輯,把法規從「死背」轉化為「實務判斷」:
? 題目邏輯全解析
| 選項 | 敘述重點 | 判斷結果 | 法理邏輯與實務關鍵 |
|---|---|---|---|
| 甲 | 成績評量方式 | 錯誤 |
個別化原則。身障生在普通班應依據其「個別化教育計畫 (IEP)」進行成績評量,而非「和一般學生一樣」。 |
| 乙 | 在校時間相同 | 正確 |
最少限制環境 (LRE)。原則上身障生在校時間應與普通班學生相同。若需調整,必須經過 IEP 會議討論通過。 |
| 丙 | 先安置後鑑定 | 錯誤 |
正當法律程序 (Due Process)。必須遵循「先鑑定、後安置」的流程。學校不可私自安置到啟智班,否則違反行政程序。 |
| 丁 | 申請在家教育 | 錯誤 |
家長參與權。在家教育的申請主體通常是家長。學校角色是「協助」而非「先行代為申請」。 |
| 戊 | 方案得跨校實施 | 正確 |
資源共享原則。《特教法》規定為因應學生特殊需求,資優教育方案或特教服務「得跨校實施」以達最大效益。 |
? 老師,請思考以下兩個「分歧點」:
針對這題的錯誤,我們來做個深度釐清,避免下次在台北或桃園的考題中掉入陷阱:
-
實務分歧:在家教育是誰說了算? 法規強調「適性安置」。如果學校發現學生無法到校,實務上會召開 IEP 會議,並與家長達成共識,由家長提出申請或填寫同意書。選項丁錯在「學校先行代為申請」,這在法律程序上侵犯了家長的選擇權。
-
法理邏輯:為什麼「跨校實施」是正確的? 資優教育(特別是資優英文)在某些行政區資源較分散,法規允許「巡迴輔導」或「區域衛星資優方案」,這就是「跨校實施」的法源依據。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