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老師想觀察個案與同學的正向互動行為,決定在下課時間採用時距紀錄法,請問老師
在測量什麼?
(A)行為的反應比例
(B)行為的持續時間
(C)行為密度
(D)行為次數。
統計: A(604), B(168), C(245), D(272), E(0) #596431
詳解 (共 9 筆)
A)行為的反應比例 =時距記錄法
(B)行為的持續時間 =
時限記錄(Duration Recording)
(C)行為密度 =
連續記錄continous recording
(D)行為次數=事件紀錄法(Event Recording)
(A)時距紀錄法(Interval Recording):都以百分比率方式計算。
(B)持續時間紀錄法(時限記錄法)(Duration Recording):反應開始~持續時間的紀錄。
(C)連續紀錄法(continous recording ):十分鐘內,記錄孩子所有事情,例如:敲桌子、離開座位、趴桌子等。
(D)事件紀錄法(Event Recording):在某段時間內(例10:00-10:15)發生問題行為的次數(例23次)。
二、時距記錄法(interval recording)
間距記錄指的是選擇特定的時間長度(例如觀察三十分鐘),然後把這個時間長度分成同樣短時間的間距(通常是十秒鐘),接下來記錄某特定行為在每一間距內是否出現。
-部分間距記錄(partial-interval recording):標的行為在一觀察間距內無論出現幾次、持續時間多長,都只記錄一次。
-完整間距記錄(whole-interval recording):標的行為在一觀察間距內出現的時間必須持續整個間距,才予以紀錄一次。
<陳穎>
時距紀錄(interval recording)
把觀察時間等分(題目中的下課時間基本上是一樣長的)為數個小段落(即時距),然後逐一觀察和記錄在此小段落內的標的行為發生與否。
→發生標的行為之時距數/總時距數=標的行為佔觀察時間之百分比
參考資料:鈕文英《身心障礙者的正向行為支持 第2版》p.191
[類題]
(B)教師直接觀察和記錄班上具有過動症學生上語文課一週擅自離座行為發生的比率, 採用下列哪一項行為記錄法較為適宜?102教檢
(A)持續時間記錄(duration recording)
(B)間距時間記錄(interval recording)
(C)連續時間記錄(continuous recording)
(D)片刻時間取樣(momentary time sampling)
時距記錄法(interval recording)n
間距記錄指的是選擇特定的時間長度(例如觀察三十分鐘),然後把這個時間長度分成同樣短時間的間距(通常是十秒鐘),接下來記錄某特定行為在每一間距內是否出現。
-部分間距記錄(partial-interval recording):標的行為在一觀察間距內無論出現幾次、持續時間多長,都只記錄一次。
-完整間距記錄(whole-interval recording):標的行為在一觀察間距內出現的時間必須持續整個間距,才予以紀錄一次。
時距記錄是指把觀察時間等分為幾個小間段(interval)即時距,然後逐一觀察和記錄在此些間距(interval)內,行為發生與否,而後將行為發生的時距數,除以總時距數,計算出行為出現占觀察時間的百分比。
-->最適答案(c)行為出現的密度。
不就是(A)行為的反應比例嗎?
時距紀錄法只能以百分比率計算嗎?有看到書上寫也可能是次數性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