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依採購法規定,下列招標文件規定何者適法?
(A)差額保證金須於機關通知後3日內繳納 。
(B)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C)查核金額以上採購,得標廠商須於簽訂契約後10天內繳納履約保證金。
(D)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及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為之,其餘概不受理。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 B(169), C(10), D(11), E(0) #2784408
統計: A(5), B(169), C(10), D(11), E(0) #2784408
詳解 (共 3 筆)
#5214666
(A)差額保證金之繳納,應訂定五日以上之合理期限。
(B)
| 第 36 條 | 投標廠商應符合之資格之一部分,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n之。但以招標文件已允許以分包廠商之資格代之者為限。 |
(C)
| 第 18 條 | |
| 履約保證金之繳納期限,由機關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合 理訂定之。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應訂定十四日以上之合理期限。 廠商未依規定期限繳納履約保證金,或繳納之額度不足或不合規定程式者 ,不予受理。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機關應定期命其補正;逾期不補正者 ,不予受理。 機關辦理簽約,得不以廠商先繳納履約保證金為條件。 |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