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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專業法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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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 113 交通部公路局暨所屬臺北市區監理所_約僱人員甄試試題:監理專業法規#12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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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3年 - 113 交通部公路局暨所屬臺北市區監理所_約僱人員甄試試題:監理專業法規#122544 |
科目:
監理專業法規(常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3年 - 113 交通部公路局暨所屬臺北市區監理所_約僱人員甄試試題:監理專業法規#122544
年份:
113年
科目:
監理專業法規(常識)
4.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罰鍰。經再通 知依限參加講習,逾期六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吊扣其駕駛執照
(A)三個月
(B)四個月
(C)五個月
(D) 六個月。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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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志
2025/01/13
私人筆記#665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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