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監理專業法規(常識)
>
113年 - 113 交通部公路局暨所屬臺北市區監理所_約僱人員甄試試題:監理專業法規#122544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13年 - 113 交通部公路局暨所屬臺北市區監理所_約僱人員甄試試題:監理專業法規#122544 |
科目:
監理專業法規(常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3年 - 113 交通部公路局暨所屬臺北市區監理所_約僱人員甄試試題:監理專業法規#122544
年份:
113年
科目:
監理專業法規(常識)
8. 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
(A)十日
(B)二十日
(C)三十日
(D)四十日 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其不依通知所定期限前往指定處所聽候裁決,且未依規定期限繳 納罰鍰結案或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者,處罰機關得逕行裁決之。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私人筆記 (共 1 筆)
阿志
2025/01/14
私人筆記#6654126
未解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9條 1.本條例...
(共 28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