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規定,本處如因災害、緊急措施或工程施工而停止全部或一部供水時, 應將停水區域及時間事先通告周知,並呈報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備;但停止供水事故係臨時發生者,得於事後補報。其有特殊情形必須連續停水達多少小時以上或定時供水者,應先申請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並公告周知?
(A)六小時以上
(B)十二小時以上
(C)十八小時以上
(D)二十四小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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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63), C(0), D(12), E(0) #3266506

詳解 (共 1 筆)

#6927043
1. 題目解析 本題主要探討的是台北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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