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公司申請公開招募股份,證券主管機關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五條不予核准或撤銷核准者,是指下列那一種情形?
(A)申請事項事後變更補正者
(B)股票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者
(C)發行特別股者
(D)申請事項有違反法令或虛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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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3), B(104), C(135), D(2361), E(0) #2205146
統計: A(93), B(104), C(135), D(2361), E(0) #2205146
詳解 (共 1 筆)
#4510505
第 135 條
申請公開招募股份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證券管理機關得不予核准或撤銷核
准:
一、申請事項有違反法令或虛偽者。
二、申請事項有變更,經限期補正而未補正者。
發起人有前項第二款情事時,由證券管理機關各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
元以下罰鍰
申請公開招募股份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證券管理機關得不予核准或撤銷核
准:
一、申請事項有違反法令或虛偽者。
二、申請事項有變更,經限期補正而未補正者。
發起人有前項第二款情事時,由證券管理機關各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
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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