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甲與乙打籃球,不小心撞擊乙的臉部,導致乙的眼鏡破裂,碎片刺入他的眼睛,乙在醫 院療養數日。下列選項敘述中,何者符合兩人在民法中所受之規範?
(A)甲撞擊乙眼鏡的行為,屬於消極的不作為
(B)乙自被侵權行為發生起 2 年內具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
(C)甲的行為符合阻卻違法事由中的正當防衛
(D)甲使乙的眼睛受傷是侵害的是他的身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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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336), C(5), D(4), E(0) #321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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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7755
民法第 197 條 B因侵權行為所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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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2839
【侵權行為請求權時效】知道自己被侵權並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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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2650
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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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權(身體/健康)  指自然人存在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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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5125
民法§197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消滅時效與不當得利之返還
1.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2.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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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49正當防衛
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已逾越必要程度者,仍應負相當賠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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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消極不作為=以不作為完成犯罪。本案不適用。
B:正確。
C:本案甲並未面臨現時不法侵害,不成立正當防衛。
D:身體權or健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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