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有關府際關係理論中,事權爭議解決機制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同一層級地方自治團體彼此間事權爭議,係交由各該自治團體自行協商解決,如無結果再請行政院召開會議解決
(B)縣(市)與鄉(鎮、市)間之事權爭議,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
(C)中央與直轄市間之事權爭議,交由司法院解決之
(D)事權爭議如無法解決時,統一交由最高行政法院透過「機關權限爭議」訴訟裁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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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2), B(1159), C(42), D(47), E(0) #2129231
統計: A(92), B(1159), C(42), D(47), E(0) #2129231
詳解 (共 2 筆)
#561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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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權限爭議 |
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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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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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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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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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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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4491
地方制度法
第 77 條
(C)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B)縣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
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鄉(鎮、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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