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於下列何種情形,不得變更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A)經通緝或羈押
(B)因過失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未宣告緩刑或未准予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C)再次設籍時與初設戶籍登記之身分不同
(D)回復國籍時統一編號與他人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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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7), B(32), C(19), D(4), E(0) #3311304
統計: A(377), B(32), C(19), D(4), E(0) #3311304
詳解 (共 2 筆)
#6268444
解析:
本題考查的是不得變更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的情形,主要依據為**《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 6-1 條**。
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 6-1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變更統一編號:
一、經通緝或羈押。
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未宣告緩刑或未准予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但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
三、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受禁止出國處分。
前項第二款不得申請變更統一編號之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滿三年止。」
各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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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經通緝或羈押: 根據第 6-1 條第 1 項第 1 款,此為不得變更統一編號的情形,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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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因過失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未宣告緩刑或未准予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 根據第 6-1 條第 1 項第 2 款,過失犯罪不在此限,因此可以變更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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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再次設籍時與初設戶籍登記之身分不同: 根據第 4 條第 2 項,再次設籍、再經核准定居時與原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之身分不同,或統一編號與他人重複、錯誤者,不在此限(意旨: 用原配賦之統一編號)。因此第 6-1 條並未將此情況列為不得變更統一編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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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回復國籍時統一編號與他人重複: 根據第 4 條第 2 項,回復國籍,應沿用原配賦之統一編號。但再次設籍、再經核准定居時與原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之身分不同,或統一編號與他人重複、錯誤者,不在此限。以及第 6 條第 2 項,因此可以申請變更。
結論:
只有選項 (A) 經通緝或羈押屬於**《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 6-1 條**規定的不得變更統一編號之情形。
因此,答案是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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