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駐衛警察違法使用警械,因而致人死亡時,應由何者負責賠償?
(A)內政部。
(B)各地方政府。
(C)內政部警政署。
(D)設置單位。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2), B(341), C(10), D(875), E(0) #314315

詳解 (共 4 筆)

#581120

第10條:駐衛警察使用警械,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由設置單位依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警械使用條例

第11條:警察人員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因而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使用警械規定,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
損失者,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其出於故意之行為各該級政府得向其求償
前二項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總覺得答案應該是D各級地政府
由設置單位依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請求各級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支付
有人知道為什麼嗎?

18
0
#301691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D
(共 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0
#301287
應由設置單位為是
5
0
#6358669
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 第 10 條駐...
(共 32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