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根據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針對學生升學高級中學或特殊學校高職部轉銜哪一項敘述為非?
(A)學生原就讀學校應於畢業前三個月召開轉銜會議
(B)轉銜會議應邀請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
(C)原學校應至特教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
(D)原學校並於安置或錄取確定後兩週內填寫安置(錄取)學校,完成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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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88), B(22), C(10), D(73), E(0) #1347138
統計: A(888), B(22), C(10), D(73), E(0) #1347138
詳解 (共 1 筆)
#1410876
學生升學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之轉銜,學生原就讀學校應依第四條規定於畢業前一學期召開轉銜會議,邀請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並於安置或錄取確定後二星期內填寫安置(錄取)學校,完成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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