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自治事項如涉及跨縣(市)事務時,首先應如何處理?
(A)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統籌指揮相關縣(市)共同辦理
(B)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指定一縣(市)限期辦理
(C)由相關縣(市)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
(D)由相關縣(市)協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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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1), B(48), C(95), D(864), E(0) #876162

詳解 (共 1 筆)

#1349382
第 21 條地方自治事項涉及跨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域時,由D各該地 方自治團體協商辦理;必要時,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協調各相關地方 自治團體共同辦理或指定其中一地方自治團體限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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