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台灣省政府於民國44年訂頒「台灣省政府輔導平地山胞生活計畫」,以提高平地原住民(當時稱平地山胞)生活水準,係以幾個平地原住民鄉(鎮、市)為推行對象?
(A)19個
(B)20個
(C)21個
(D)2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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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 B(51), C(293), D(108), E(0) #239870

詳解 (共 1 筆)

#733972
民國44210(44)府民一字處13670號令頒「臺灣省政府輔導平地山胞生活計畫」,以提高平地原住民(當時稱平地山胞)生活水準,明定以各縣平地行政區域內原住民為推行對象,並以原住民集中地區花蓮縣、台東縣、苗栗縣為實施地區,其中花蓮縣、台東縣各有10個鄉(鎮、市),苗栗縣則有南庄鄉計有21個鄉(鎮、市)
複查民國45年5月10日(45)府民一字第49690號令頒「臺灣省平地山胞生活改進運動辦法」之施行地區,除上述所列之21個鄉(鎮、市)外,另劃定苗栗縣獅潭鄉(賽夏族居住)為平地原住民鄉,計22個鄉(鎮、市)。
56年1月12日府民一字第2971號令頒「臺灣省政府輔導平地山胞生活計畫(第三次修訂)」明定平地原住民鄉(鎮、市),除前述22個鄉(鎮、市)外,並將新竹縣西鎮(泰雅族居住)、南投縣池鄉(邵族居住)、及屏東縣滿洲鄉(排灣族居住)等3鄉(鎮)劃入,共計25個平地鄉(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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