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鄉(鎮、市)長有下列何項情形時,由縣政府依法解除其職務並辦理補選?
(A)涉嫌犯貪污罪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期徒刑
(B)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
(C)因病死亡,且所遺任期尚有 2 年以上
(D)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且所遺任期尚有 2 年以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3), B(74), C(310), D(819), E(0) #1914945

詳解 (共 6 筆)

#3672012

to 2F

題目問的是由縣政府依法解除其職務並辦理補選

辭職、去職或死亡者已經沒有職務啦 不需要縣政府解除其職務 僅需直接派員代理、補選就好

52
0
#3122604
(A)涉嫌犯貪污罪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期徒...
(共 110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5
0
#3670563

鄉(鎮、市)長由縣政府解除其職權或職務

A) 二、犯內亂、外患或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

B)一、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或經法院判決選舉無效確定,致影響其當
選資格者。
二、犯內亂、外患或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
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
四、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
告、未執行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者。
五、受保安處分或感訓處分之裁判確定者。但因緩刑而付保護管束者,不
在此限。
六、戶籍遷出各該行政區域四個月以上者。
七、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八、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C) 罹患重病,致不能執行職務繼續一年以上

辭職、去職或死亡→由縣政府派員代理→三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遺任期不足二年者,不
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    

14
0
#3427092
     依題旨依法解除職務情況下並辦理...
(共 9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5111177
Q為什麼不能選(C)「因病死亡,且所遺任...
(共 31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3206700

這題雖然正解是D

不過C也可以吧?

82條

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遺任期不足二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

確實死亡且所遺任期足2年

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