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彰化銀行_新進人員甄試_法務人員、法令遵循人員:票據法、銀行法、民法、強制執行法、洗錢防制法及相關法規#111043
年份:111年
科目:綜合科目-民法、票據法、銀行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
43. 甲出租房屋予乙,雙方約定租期 2 年,每月租金為新臺幣 5 萬元,則下列敘述何者正
確?
(A)甲乙雙方若未簽訂書面契約,其租賃契約無效
(B)甲乙雙方若未簽訂書面契約,其租期縮短為 1 年
(C)甲乙雙方若未簽訂書面契約,視為不定期限之租賃
(D)甲乙雙方簽訂書面契約時,得單蓋指印以代替簽名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C) 甲乙雙方若未簽訂書面契約,視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