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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等船長◆船長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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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101-3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_一等船長:船長實務#11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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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1年 - 101-3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_一等船長:船長實務#112709 |
科目:
一二三等船長◆船長實務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1年 - 101-3 交通部航港局_船員岸上晉升訓練及適任性評估_一等船長:船長實務#112709
年份:
101年
科目:
一二三等船長◆船長實務
44"我國海商法中載貨證券有關涉外事件之『法律適用』以及 『法院管轄』之規範,下列何項之敘述違反海商法之規定?"
(A)載貨證券所載之裝載港為基隆港口者,若依海商法對台灣之託運人保護較優者,應該適用我國海商法
(B)是依卸貨港之相關法律,或依國際公約
(C)卸貨港為高雄港之載貨證券所生之爭議,得由高雄港法院管轄
(D)"載貨證券訂有仲裁條款者,經契約當事人同意後 ,得於我國進行仲裁,不受載貨證券內仲裁條款之拘束"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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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MoAI - 您的AI助手
B1 · 202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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