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依鐵路法規定,下列鐵路機構違法情形之敘述,何者不是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以下罰鍰?
(A)未將遲延賠償基準報交通部備查後公告實施
(B)未經公告或未依公告實施運價或雜費
(C)未將列車時刻表公告或未依公告實施
(D)未提出安全管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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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1), B(985), C(2415), D(986), E(0) #1607387

詳解 (共 10 筆)

#4060192
鐵路法沒有時刻表這三個字、故可以接選為錯誤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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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4193
第 67 條
鐵路機構或專用鐵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
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未依核定期限開工、竣工。
二、違反第三十二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四十四條準用第三十二條第一
    項或第四十四條之一準用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應報告而未報告。
三、違反第三十四條或第四十四條準用第三十四條規定,未經核准聘僱外
    籍員工。
四、違反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項或第五項、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
    條之一準用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項或第五項或第四十一條規定
    ,經命其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
五、違反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二項規定,未經核准經營所營事業
    以外之客貨運輸及其他附屬事業。
六、違反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核准變更組織、增減資本、租借營
    業、抵押財產、移轉管理、宣告停業或終止營業。
七、違反第四十六條第四項規定,未將遲延賠償基準報交通部備查後公告
    實施。
八、違反第四十七條規定,未經公告或未依公告實施運價或雜費。
九、違反第五十六條之五第一項或第三項或第六十四條準用第五十六條之
    五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未蒐集資料、調查研究發生原因、採取適當
    之預防或改進措施備供交通部查驗或未提出安全管理報告
十、違反第六十三條規定,未依交通部指定之金額投保責任保險。
有前項第一款、第三款至第九款情形之一者,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
善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停止其營運之一部或全部或廢止其立案。
地方營、民營或專用鐵路機構受停止營運或廢止立案處分時,交通部應採
取適當措施,繼續維持客貨運輸業務。

第 66 條
地方營、民營、專用鐵路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
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未經核准而興建、延長、移轉或經營者。
二、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未經履勘核准而營運者。
三、違反第三十五條規定,未經核定或未依核定實施運價者。
四、非因不可抗力而停止營運者。
有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者,並令其立即停止興建、延長、移轉或經營
,其未遵行者,按日連續處罰,並得廢止其立案;有前項第三款情形者,
並令其立即改正,未改正者,按日連續處罰,並得停止其營運之一部或全
部或廢止其立案;有前項第四款情形者,並令其立即恢復營運,未遵行者
,按日連續處罰至其恢復營運為止,並得廢止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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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7362
第67條鐵路機構或專用鐵路有下列情形之一...
(共 68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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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0165
現行鐵路法並未規定時刻需要或如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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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7400
樓上(B)未經公告或未依公告實施運價或雜...
(共 9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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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0815

回樓上

罰則沒有這條 所以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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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7586
第 67 條 鐵路機構或專用鐵路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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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6139
第67條(罰則)  鐵路機構或專用鐵路有...
(共 68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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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3633

不好意思,笨蛋的我又要再詢問一下了,抱歉。

為什麼在鐵路法中找不到C選項呢?他該罰多少呢?


感謝樓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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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8783
要注意哦 已修法了 67條第11項是提供交通部鐵道局查驗 不是交通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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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750927
未解鎖
44(C)哪個不是 30萬~1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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