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關於告訴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B)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事實發生時起,於 6 個月內為之 (C)得為告訴之人有數人,其一人遲誤期間者,其效力不及於他人 (D)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