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25 歲之甲為取得法國國籍,經內政部許可喪失我國國籍。假設甲嗣後未順利取得法國國籍,內政部應如何 處理?
(A)依甲之申請回復其國籍
(B)依甲之申請撤銷國籍之喪失
(C)命其依無國籍人之規定申請歸化
(D)主動依職權回復甲之國籍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0), B(378), C(10), D(13), E(0) #3311307

詳解 (共 2 筆)

#6230783
國籍法 第 11 條 第 1 項 中...
(共 23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9
0
#6268456

解析:

本題的關鍵在於國籍法第 14 條關於喪失國籍後,因原申請喪失國籍之事由不存在或消失,應如何處理的規定。

國籍法第 14 條:

依第十一條規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未取得外國國籍時,得經內政部之許可,撤銷其國籍之喪失。

國籍法第 11 條:

中華民國國民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內政部許可,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一、由外國籍父、母、養父或養母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監護之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為取得同一國籍且隨同至中華民國領域外生活。
二、為外國人之配偶。
三、依中華民國法律有行為能力,自願取得外國國籍。但受輔助宣告者,應得其輔助人之同意。
依前項規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其未成年子女,經內政部許可,隨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前項未成年子女,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結婚,修正施行後未滿十八歲者,於滿十八歲前仍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

推導過程:

  1. 甲的狀況: 甲為取得法國國籍而依國籍法第 11 條喪失我國國籍 (符合第 11 條第 1 項第 3 款「自願取得外國國籍」)。

  2. 未取得法國國籍: 甲後來未順利取得法國國籍

  3. 適用法條: 根據國籍法第 14 條,「依第十一條規定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未取得外國國籍時,得經內政部之許可,撤銷其國籍之喪失。」

  4. 結論: 甲符合第 14 條的規定,可以申請撤銷其國籍之喪失。

各選項分析:

  • (A) 依甲之申請回復其國籍: 錯誤。 應該是「撤銷」喪失國籍,而不是「回復」。 國籍法中「回復國籍」是指原本具有我國國籍,後來因故喪失,之後重新申請回復,適用於第 15 條的情形,與本題無關。

  • (B) 依甲之申請撤銷國籍之喪失: 正確。 符合國籍法第 14 條的規定。

  • (C) 命其依無國籍人之規定申請歸化: 錯誤。甲原為我國國民,且未取得法國國籍,應依國籍法第 14 條申請撤銷國籍之喪失,而非申請歸化。

  • (D) 主動依職權回復甲之國籍: 錯誤。根據國籍法第 14 條,應由甲「申請」,內政部「許可」後撤銷,而非主動依職權回復。

總結:

基於國籍法第 14 條,甲因申請取得法國國籍而喪失我國國籍,但最終未取得法國國籍,得申請撤銷其國籍之喪失。

因此,答案是 (B)。

4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396507
未解鎖
國籍法 第11條 1.中華民國國民有...
(共 40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