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根據教育部於2007年5月公布的《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草案,下列那一項不屬於「教師得採取的管教措施」之正面表列項目(A)站立反省 (B)調整座位 (C)沒收學生物品 (D)口頭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