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依戶籍法規定,將國民身分證交付他人,以供冒名使用,足以生損害於公 眾或他人者,應受下列何項性質之處罰?
(A)行政罰鍰
(B)刑罰
(C)吊銷證照
(D)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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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5), B(1380), C(15), D(4), E(0) #2331929

詳解 (共 3 筆)

#4262341

戶籍法 第 75 條

意圖供冒用身分使用,而偽造、變造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行使前項偽造、變造之國民身分證者,亦同。

將國民身分證交付他人,以供冒名使用,或冒用身分而使用他人交付或遺失之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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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法

意圖供冒用身分使用,而偽造、變造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這是刑法裡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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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5 條 意圖供冒用身分使用,而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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