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依據我國現行的《特殊教育法》,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教育之實施,下列辦理方式哪些正確?甲、分散式資源班乙、集中式特殊教育班丙、特殊教育方案丁、巡迴輔導班
(A)甲乙丙丁
(B)甲丙丁
(C)甲丙
(D)甲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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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9), B(523), C(87), D(40), E(0) #3446813
統計: A(389), B(523), C(87), D(40), E(0) #3446813
詳解 (共 3 筆)
#6468550
好的,我們來根據臺灣現行的《特殊教育法》來判斷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教育的實施方式。
根據《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子法的規定,國民教育階段(國小、國中)資賦優異教育的實施方式通常包括以下幾種:
- 甲、分散式資源班: 這是最常見且廣泛實施的資優教育模式之一。資優學生平時在普通班級上課,並在特定時間到資源班接受加深加廣或抽離式的資優課程。這是正確的。
- 乙、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集中式特殊教育班通常是為身心障礙學生設置,將身心障礙學生集中在特教班級上課。對於資賦優異學生,現行的《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在國民教育階段,通常不以「集中式特殊教育班」作為主要或常見的實施方式。資優教育更強調「分散」和「彈性」的輔導。
- 丙、特殊教育方案: 這是指針對資賦優異學生個別需求所設計的彈性、多元的教育方案,包括資優教育課程、資優教育校本方案、個別輔導等。這是正確的,且是資優教育的重要實施方式。
- 丁、巡迴輔導班: 巡迴輔導是指由特教教師(含資優教育教師)到不同學校提供專業支援與輔導,對於部分資優學生(特別是特殊才能資優或在偏遠地區的資優生)是一種重要的支持模式。這是正確的。
綜上所述,在國民教育階段的資賦優異教育實施中,分散式資源班、特殊教育方案和巡迴輔導班都是常見且合法的辦理方式。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則不適用於國民教育階段的資賦優異教育。
因此,正確的辦理方式是甲、丙、丁。
答案是 (B) 甲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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