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一般通常認為最優先之法律解釋方法為何?
(A)論理解釋
(B)歷史解釋
(C)文義解釋
(D)目的解釋
統計: A(346), B(236), C(4440), D(427), E(0) #1469528
詳解 (共 8 筆)
文義解釋為通常最優先之法律解釋方法
先文義、後論理
文義、論理牴觸 -> 以論理為主
例題:
Q.進行法律解釋時,原則上應從何種解釋方法開始進行?
(A)歷史解釋
(B)比較法解釋
(C)文義解釋
(D)合憲性解釋
Q.就法律條文所表達的文字、文法結構而為的解釋,是為:
(A)文義解釋
(B)論理解釋
(C)歷史解釋
(D)目的性解釋
Q.關於法律解釋方法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法律適用者可依據自己的偏好,規定各種法律解釋方法的位階關係
(B)體系解釋可區分法律解釋與法律補充之不同
(C)應以文義解釋來確定法律解釋的範圍
(D)如果各種解釋方法會帶來不同的結果,法官一定要採用目的解釋所得之結果
Q.關於文義解釋之敘述,下列何者最正確?
(A)重點在於探求立法者的真意,亦可超過文字可能的意義範圍
(B)在法律當中,同一概念只能有一種意義
(C)法律的文義有時會跟日常生活語言的意義不同
(D)文義解釋不可以包含對於文義的擴張與限縮,應依字典上的意義解釋
Q.中華民國刑法第 185 條之 4 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逃逸者應與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者為同一人,此為何種解釋方法:
文義解釋
(A)論理解釋
又稱「目的解釋」,是以法秩序之整體精神為基礎,依一般推理,闡明法律文字的真意。 如果文理解釋不足以確定法律文字的真意,才能使用論理解釋。
(B)歷史解釋
以歷史上的 (=當初制定法律的)立法者的意思作為根據的解釋方法。
(C)文義解釋
以法律概念在日常或專業上的意義或使用方式作為根據的解釋方法。
(D)目的解釋
以法律規定的規範目的作為依據的解釋方法
體系解釋
以維持法律體系的一致性與融貫性作為根據的解釋方法
先文義.後論理
文義.論理牴觸--->以論理為主